软考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2012上半年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上午题(答案+解析)之十七
摘要:对于【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软考考试而言,试题无疑是最重要的学习资料之一。在软考备考过程中,吃透试题、掌握试题所考知识点、熟悉试题的出题思路,对我们提升分数的效果是最明显的,通过对试题的反复练习,还可以查漏补缺。今天,给大家带来【2012上半年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上午题(答案+解析)】部分试题的详解,一起来看看吧~1、建设方和承建方甲就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多次合
1、建设方和承建方甲就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多次合同谈判均未达成一致,未能签定系统建设合同,但在谈判期间建设方获悉了甲的行业关键技术指标。之后建设方与另一承建方乙经过合同谈判后就系统建设签定了合同,同时将甲的关键技术指标透露给乙,导致甲蒙受损失。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A、 建设方对甲蒙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B、 建设方和甲未签定合同,对甲蒙受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C、 乙和甲未签定合同,对甲蒙受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 甲的损失是由于其自身保密工作未做好,其损失应全部由其自身承担
答案:A
答题解析:
书中内容不详 建设方对甲蒙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设方和承建方甲就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多次合同谈判均未达成一致,未能签定系统建设合同,但在谈判期间建设方获悉了甲的行业关键技术指标。之后建设方与另一承建方乙经过合同谈判后就系统建设签定了合同,同时将甲的关键技术指标透露给乙,导致甲蒙受损失。
2、某系统集成商M公司于甲方签订了一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中规定,如果系统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系统集成商M应提供免费的及时维护服务,M公司按合同要求交付了系统,双方签订了验收报告。在此后的一年内,M公司及时响应了甲方的维护要求,一年之后,M公司向甲方提出此后的技术服务应该为有偿服务,甲方认为合同中提到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M公司的收费要求是不合理的。下列说法中()是最恰当的。
A、 因为合同中规定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因此M公司要求收费不合理
B、 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进行分类,如是处理质量问题,则M公司应无限期免费服务
C、 M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免费服务,此后要求对服务收费是合理的
D、 合同内容不明确,可根据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处理
答案:D
答题解析:
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确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新《合同法》第61条明确规定,对于合
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刍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
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用《合同法》第62条来解决。
第62条是针对那些常见的条款和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约定欠缺或不明确
所提供的一个法定硬标准,是确定当事人义务的法定依据。
(1)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
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
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丢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
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3)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
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
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最好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4)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
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
务~方承担。
以上关于处理各种条款不明情况的法定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
的,不管对谁有利和不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还是把合同条款定得明
确而严密些。
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某办公大楼的开发商将办公楼的智能楼宇系统承包给H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开发商还聘请了监理方对此项目进行监理。期间,消防子系统验收延误,开发商认为是H公司的责任,向监理方提出索赔要求。关于索赔流程,下列说法中, () 是正确的。
A、 开发商应在验收延误事件发生后20天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B、 监理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28天内帮助开发商编制出索赔报告
C、 监理方应在索赔报告中充分论证该事件的确为开发商带来了损失,并提出具体的赔偿方案
D、 如果H公司不同意监理方作出的索赔决定,可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
答案:D
答题解析:
项目发生索赔事件后,一般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在整个索赔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索赔的有理性、索赔依据的有效性、索赔计帐的正确性。遵循的流程:
(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索赔报告的内容主要有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计算部分和证据部分。
索赔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如下。
①索赔事件应该真实。
②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
③充分论证事件给索赔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④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
⑤文字要糟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
(3)监理工程师答复。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索赔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末笞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仲裁与诉讼。
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索赔方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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