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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考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试题:2019年5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上午

作者:wx5d7f2810e741c2024-05-30 1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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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考考试而言,试题无疑是最重要的学习资料之一。在软考备考过程中,吃透所考知识点、熟悉出题思路,对我们提升分数的效果是最明显的,通过试题反复练习,还可以查漏补缺。今天,给大家带来【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部分试题的详解,一起来看看吧~1、配置管理工作中,确定配置项的所有者及其责任、确定配置项进入配置管理的时间和条件是( )的工作内容A、 配置状态报告 B、 配置审计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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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考考试而言,试题无疑是最重要的学习资料之一。在软考备考过程中,吃透所考知识点、熟悉出题思路,对我们提升分数的效果是最明显的,通过试题反复练习,还可以查漏补缺。今天,给大家带来【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部分试题的详解,一起来看看吧~



1、配置管理工作中,确定配置项的所有者及其责任、确定配置项进入配置管理的时间和条件是( )的工作内容
A、 配置状态报告
B、 配置审计
C、 配置控制
D、 配置标识

答案:D
答题解析:

配置管理的活动主要有制定配置管理计划、配置标识、变更管理和配置控制、配置状态说明、配置审核,以及进行版本控制和发行管理。

(1)制定配置管理计划。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管理团队首先要制定整个项目的开发计划,它是整个项目研发工作的基础。配置管理计划是项目管理计划的一部分,通常要涉及到该项目对配置管理的要求,实施配置管理的责任人、责任组织及其职责,开展的配置管理活动、方法和工具等。

(2)配置标识。配置标识是配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进行配置管理的前提。配置标识是确定哪些内容应该进入配置管理形成配置项,并确定配置项如何命名,用哪些信息来描述该配置项。

(3)变更管理和配置控制。配置管理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变更加以控制和管理,其目的是对于复杂,无形的信息系统,防止在多次变更下失控,出现混乱。

(4)配置状态说明。配置状态说明也称为配置状态报告,它是配置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任务是有效地记录报告管理配置所需要的信息,目的是及时、准确地给出配置项的当前状况,供相关人员了解,以加强配置管理工作。

(5)配置审核。配置审核的任务是验证配置项对配置标识的一致性。配置审核的实施是为了确保项目配置管理的有效性,体现配置管理的最根本要求,不允许出现任何混乱现象。

(6)版本控制和发行管理。版本控制用于将管理项目中生成的各种不同的配置的规程和相关管理工具结合起来。在配置管理中,版本包括配置项的版本和配置的版本,这两种版本的标识应该各有特点,配置项的版本应该体现出其版本的继承关系,它主要是在开发人员内部进行区分,另外还需要对重要的版本做一些标记,例如,对纳入基线的配置项版本就应该做一个标识。



2、项目成员张工绘制了四张类图,其中不正确的是( )
A、 students
B、 student name:string age
C、 student getName() get Age()
D、 students name:string age:Interger get Name() get Age()

答案:B
答题解析:

类图可以只有类名,可以只有方法没有属性, 但不能只有属性没有方法,所以ACD正确,B错误。



3、合同法对合同理赔.....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 )给答复
A、 15天
B、 15个工作日
C、 28天
D、 28个工作日

答案:C
答题解析:

项目发生索赔事件后,一般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在整个索赔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索赔的有理性、索赔依据的有效性、索赔计帐的正确性。遵循的流程:

(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索赔报告的内容主要有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计算部分和证据部分。

索赔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如下:

①索赔事件应该真实。

②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

③充分论证事件给索赔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④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

⑤文字要糟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

(3)监理工程师答复。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索赔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末笞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仲裁与诉讼。

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索赔方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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